想延年益壽,可能需要胖一點!據台灣最新的研究指出,成人「體重指數」(簡稱BMI)介乎2425.9的人死亡風險最低,這與世界衛生組織(世衛)以至本港衛生署提出的適中BMI——即18.522.9有一段頗大的距離。

如何理解上述兩組「體重指數」呢?姑且用以下例子說明。

「適中者」要增10公斤

體重指數的計算法為﹕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以身高1.6米(約53吋)的女士及1.77米(約510吋)的男士為例,依據衛生署提出介乎18.522.9的適中BMI計算(以下數字「四捨五入」)﹕

女士體重應維持在4759千克(約104130磅)之間

男士體重應維持在5872千克(約128159磅)之間

若採用台灣研究結論所提及的最低死亡風險BMI2425.9,上述男女應「增肥」至以下水平﹕

女士﹕6166千克(約135146磅)

男士﹕7581千克(約165179磅)

換言之,她或他要增加多達約10公斤!

身兼內分泌及糖尿科專科醫生的香港肥胖醫學會會長周振中指出,這份上周於《加拿大醫學會期刊》(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發布的台灣研究,涉及人數頗多,超過5.8萬名男士及6.5萬名女士,並有規模地追蹤超過10年,研究人員據此才得出無論男女,BMI介乎2425.9的死亡風險最低的結論;至於BMI低於18.5又或在35或以上的人(即過瘦及過胖的人),死亡風險最高。

「若只講死亡風險的話,似乎『胖一點』較好。」周振中稱,相似的發現也見於今年二月《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一篇以亞洲人為對象的研究上。當中指出,BMI介乎22.627.5的東亞人(包括中台星日韓五地的人),死亡風險最低。

值得留意的是,此研究不止看死亡一項因素,它更仔細分析不同的BMI與死於癌症、心血管疾病(包括冠心病及中風)和其他疾病的關係,發現這些疾病的死亡風險,也是以BMI介乎22.627.5的人最低;此外,BMI介乎20.122.5的人死於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同樣低。

不代表可放肆地吃

周振中稱,這些研究不是叫人「可以放肆地吃」而不用理會體重,而是表示BMI就算在25左右甚至27,未必如現在般定義為超重以至肥胖(現行定義見附表),也未必需要「積極進取地」以藥物甚至手術治療;可是,如果同時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及高血脂等問題,則另作別論。但他提醒,如果BMI已在27左右,無論如何「不要讓自己繼續胖下去」,因為BMI愈高,患上心血管疾病及癌症等死亡風險始終愈高。

 

節錄自明報2011/3/1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tComeHeal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