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警察隊高雄第三中隊日前接獲通報,指林嫌與吳嫌涉嫌以健康食品的名義,販售含有禁藥「諾美婷」成分的減肥藥「媚力源膠囊」食品。

電信警察隊高雄第三中隊據報後,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40多天的跟監、蒐證,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分別前往高雄市、台南市的多處生物科技及食品公司據點搜索,逮捕林嫌等人,並查扣這批膠囊和進出貨單。

電警第三中隊表示,林嫌等供稱,每顆膠囊是以成本約10元自美國購入,經分裝包裝後以每顆約50元賣給藥局,而藥局再以每顆100元賣給一般民眾。

電警第三中隊查出林嫌等人已進口銷售這種膠囊的時間達1年,銷售地區遍及台東、屏東、高雄、台南等縣市,共約賣出3萬多顆。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偵辦。

 

節錄自中央社,作者陳朝福,20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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