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中時電子報,作者劉朱松,2013-3-16

 

台中市第一座委外營運(OT)的國民運動中心─「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台中市政府昨(15)日與中國青年救國團簽訂OT案。與會的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朝馬國民運動中心是市府第一個興建與委外同步進行的案子。

 

中市首座委外經營的國民運動中心,「朝馬國民運動中心」預計明年底完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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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共斥資3.99億元興建,預計103年底完工驗收,將由救國團負責營運,為期七年,期滿還可優先續約7年。

蔡炳坤說,台中市長胡志強大力推動體育發展,除朝馬外,市府還規畫包括中正、南屯、長春、貿易三村、潭子、大裡、太平,及豐原等8座國民運動中心,涵蓋台中市山、海、屯與都會區。其中,朝馬、中正等兩個國民運動中心OT案,都已和廠商簽約。

蔡炳坤說,以往的OT案,都是興建完之後,再進行OT,可能會產生興建後的標的與OT廠商需求不符。而朝馬國民運動中心是第一個興建與OT同步進行的案子,所以,工程一結束後馬上可營運,這是一個創新作法,也是此案最精華的地方。

蔡炳坤說,救國團在運動中心經驗豐富,10年前,臺北市的中山國民運動中心開始,到現在,臺北市已有6座國民運動中心,都是委由救國團營運管理。而包括新北市已標出去的兩座、再加上昨日簽約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國內共有9座國民運動中心,均由救國團營運管理。

市府體育處表示,朝馬國民運動中心,為室內多功能綜合運動場館,包括室內溫水游泳池(含SPA區)、桌球場、符合國際競賽標準的羽球場、綜合球場、韻律教室,及體適能中心等六大設施。

其中,羽球館未來將配合市府辦理國際羽球賽事,成為全台首座羽球專用競賽場地,羽球館除了提供賽事活動使用外,平時也可供培訓選手及推廣羽球活動使用,達到活化場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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