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超時工作猝死,是否屬職業災害可申請職災補償 爭議不休。勞委會安衛所表示,腦心血管疾病猝死是否符合職災 還必須考量與工作的關連性,若遇有爭議則交由十七位專家學者組成的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

在高科技公司上班的徐姓勞工猝死,家屬主張是因為超時工作「過勞死」申請職災死亡給付,但勞保局審查醫師審查結果認為其死因為肥厚性心肌病變造成心因性休克,與個人體質有關,其死因與工作無關,不屬於職業傷病。對此爭議,勞委會表示,已函請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預計三個月內完成鑑定結果。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過勞職業病認定經常夾雜個人與工作環境因素,因此在認定上較困難。(t)『如果你沒有高血壓你又有過勞的時數壓力時,職業醫師很容易認定是過勞引起,但這個通常夾雜個人因素與職場因素,所以醫生判斷一般來講比較困難』

對於外界質疑,過勞職業病認定太過嚴苛,勞委會說,已委託職業醫學專業團體蒐集彙編本土性相關案例,除了作為醫師診斷參考依據外,也將據以檢討修正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

 

節錄自中廣新聞網,作者黃悅嬌,2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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