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制定完成。記者瞭解到,根據《計劃》,到2015年,市民每週參加體育鍛煉將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全市各類體育場地將達到1.25萬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1平方米;70%具備開放條件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將向社會開放。

 

在校學生每天至少鍛煉1小時

根據《計劃》公佈的目標,到2015年,本市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將達到發達國家水準並長期保持。市民每週參加體育鍛煉活動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達到中等以上鍛煉強度的人數比例長期保持不低於49%。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

市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率為95%,優秀率為25%;在校學生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格率為90%以上,優秀率為20%,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1平方米

本市將把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十二五”時期市、區(縣)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廣場建設一批室外健身場地設施,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健身設施。

5年中,本市城鄉公共體育健身場地設施將不斷增加,各類體育場地達到1.25萬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1平方米。

到2015年,全市100%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建有體育設施;100%的區縣建有一個多功能全民健身體育中心;50%具備建設條件的城市公園、郊野公園建有健身場地設施。

另外,本市將加快城南地區、西部地區、新建大型居住區的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利用現有城市公園與廣場空間資源,重點建設中小型、適用性強的社區全民健身設施。利用城市郊野公園、城市綠化帶建設一定數量的專項球類活動場地。

 

政府投保鼓勵學校開放設施

《計劃》指出,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並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

學校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並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具備開放條件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率達到70%。新建和改建學校體育設施,要便於向公眾開放。維修改造各類體校體育設施,使其成為全民健身活動場所。

為保證學校開放設施的積極性,各級政府要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經費補貼和獎勵資助,為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

同時,各級政府還要積極創造條件,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維護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體育設施閒置浪費或被擠佔、挪用。

 

企業要為工間操提供時間保障

《計劃》強調,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堅持開展工間(前)操和業餘體育健身活動。鼓勵企業制訂針對職工的體育健身指導方案,為職工參與體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

根據《計劃》,本市將積極推行各體育項目《業餘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建立證書證章激勵制度,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經常、持久地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體質健康水準和體育技能水準。

建立國民體質監測和北京市群眾體育現狀調查制度,鞏固市級、16個區縣級體質測試站,調整完善街道、鄉鎮級測試網絡,探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相結合的市民體質測定服務。(記者 侯莎莎)

 

節錄自北京頻道,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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