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該記憶猶新,曾有立委提案要求速食業者不得以玩具搭售行銷,並且嘗試比照加州立法,強制揭露速食產品的熱量。

不過,這個想法快要落伍了。美國兒科學會(AAP)最近發表新健康政策綱領,他們更激進地要求,政府應該禁止速食業者的廣告,以遏止肥胖對健康造成的危害。

這份新政策綱領的研究資料顯示,只要能切斷廣告這個誘惑來源,兒童肥胖比率就能降低17%。

但知易行難。因為速食業勢力龐大,而且是媒體廣告收入的重要金主,要政府一次得罪兩個產業巨頭,並不容易。

這也是為何政府往往會對這個議題大打太極拳的原因。產業的源頭管制輕輕放過,但在下游末端,則拚命宣導健康飲食與運動。其結果是,食品業與減肥兩者形成了一個愈滾愈大的商機。首先是媒體除了傳統的速食廣告外,同時也接了政府與健康食品業者的減肥宣傳,左右逢源。緊接著,許多人陷入了精神分裂的消費漩渦裡,速食照吃,爾後再買健康食品、運動器材,週而復始,成了一個飽受貪婪與恐懼交替支配,卻又荷包不斷失血的消費者。

如果速食真能比照香菸,那麼至少可以確定一點,維護健康的「代價」只是速食業者與媒體的廣告收入,而非要消費者掏出更多的錢來「自主管理」個人體重。誰都知道健康很重要,但現實社會並不如人們想的單純。健康、健康,多少商機,假汝之名而行?

實際上,美國兒科學會的新健康政策綱領仍然有它的侷限。畢竟香菸廣告被限制後,也未必真的導致吸菸人口減少。

究其原因,速食導致肥胖跟香菸導致肺癌一樣,都是階級問題。研究顯示,愈是中低收入,肥胖病因便愈是盛行。這說明瞭,收入決定了飲食選擇與生活方式,也決定了健康狀況,不是光宣導或阻絕廣告誘惑就能收到成效。在美國,速食之所以風行,與勞工階級的工作節奏息息相關。試想,如果你是有錢有閒的紳士淑女,誰會點一客速食囫圇吞棗,而不是好整以暇地享受美食與陽光?

如果真的把減肥當作國民健康的要務,那麼廣告管制絕對優於宣導個人的體重自主管理,但更根本而言,改善所得分配與職場壓力,應該才是釜底抽薪的作法。

 

節錄自立報,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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