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優活健康網,作者劉麥文,2012-12-3

 

任何方式的運動都是對人體有益的,但研究指出,運動可不要過度,應限制在一天五十分鐘以內,才不會造成身體過度負荷。在HEART雜誌發表的一篇社論中,研究人員指出,普遍的邏輯顯示,有氧運動明顯對健康是有好處的,如果做一些有氧運動是好的,那做更多一定更好。

不過在1975年,托馬斯‧貝斯勒醫生,自己也是一名路跑者,他就大膽地宣稱,如果人們選擇馬拉松運動,那麼死於冠狀動脈心臟病(CHD)的幾率就很小。之後這種理論被證明是不正確的,因為許多新證據顯示,極限耐力運動反而會危害心血管健康。

就像生活中很多事情一樣,運動也最好要適度。社論作者就使用了最近的兩份報告來支持他們的論點。一個超過三十年,調查了五萬人健康的研究,發現涉及研究的1.4萬名跑步者中有19%的人沒有死亡

然而,仔細分析研究發現,每週跑五到二十英哩的路跑者,對身體健康才是有好處的,那些跑遠距離的路跑者,並沒有比沒跑遠距離的路跑者受益更多。研究同樣也發現,對於那些跑步速度比較快的跑者,獲益最多的其實是那些跑得比較舒服,速度介於每小時六至七英哩的跑者。而一星期跑步二至五次更比每天跑來的有效益。

另外有兩萬名丹麥人進行參與的第二項研究,也發現慢跑跑者能夠獲得較多的健康益處。跑馬拉松可能是很多人一生的夢想,不過研究人員卻不鼓勵,他們表示,一生當中,馬拉松跑個一、兩次,遠比每年都跑來得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tComeHeal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