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GYM.JPG

健身中心和消費者的合約糾紛,再添一樁!高雄市一間健身中心,遭到消費者質疑,有員工先讓消費者簽名,再在空白契約中做手腳,讓原本說好體驗2個月的民眾,莫名變成了1年會員,還收到存證信函,說要繳清剩下10個月的費用,抨擊健身中心員工私下動手腳,讓消費者承擔。

 

投訴民眾:「他當初交給我們的7份合約就是這樣,圈起來的地方你簽名就好了,其他的部分他來處理。」

消費者質疑健身中心在合約上做了手腳,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代填合約內容,原本說好先體驗2個月,卻在1年後,收到補繳10個月的支付命令和存證信。消保官:「站在一個服務業的立場,應該是重視消費者的真相為優先考量,不是用法來欺負消費者。」

消保官大力抨擊健身中心的做法,簡直就是欺負弱勢消費者,為了要保全她們的權益,一定力爭到底。健身中心主管:「正常的作業程序上,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記者:「已經發生了,那不算嗎?」健身中心主管:「我不能確定,它到底有沒有發生。」

當初和消費者洽談的業務經理已經離職,健身中心仍然要求消費者依照合約繳清費用,也願意再提供10個月讓消費者使用,卻無法解釋合約中何來不同筆跡,讓投訴民眾大感不滿,健身中心和會員之間的糾紛層出不窮,只能請消費者在簽名之前,小心再小心。

 

節錄自TVBS,2010/4/2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tComeHeal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