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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蘋果日報,2013-1-28
黃先生向World Gym西門店買課程,因故想解約,要求退還未使用課程費用,卻被拒絕。
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位於臺北市西寧南路。
臺北黃先生花費20餘萬元向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購買兩套個人教練課程(指定教練),因前一套課程教練中途離職,加上接手教練又說要離職,他想連同第二套完全未使用的課程都解約退費卻遭拒,憤而投訴。World Gym行銷公關部聲稱,可能部分退費。消保官指出,教練離職不可歸責消費者,業者須退前套課程剩餘費用,至於第二套課程,業者仍須退費,但可扣違約金。
黃先生說,前年他在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經教練介紹,購買60堂要價8萬3280元的個人教練課程,但課程剩餘約40堂時,教練卻離職,轉由另名教練接手,而接手的教練又拜託他購買課程,否則可能因業績差被解僱,也可能再度更換教練上課,所以他在去年11月底又花費15萬4560元購買120堂個人教練課程。
協商退費獲和解
不過黃先生表示,上月中接手的教練突然又說要離職,他深恐若又更換教練,須再買課程,便要求解除2份合約,但卻被告知已超過7天審閱期,無法退費,他直呼,「求助無門!」
對此,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行銷公關部經理陳思穎表示,接手黃先生課程的教練仍在該店任職,而一般會員購買教練課程,若課程仍在有效期限內,可能部分退費,目前正在與會員聯繫中,提供解決方案。事後黃先生說,已與World Gym協商退費和解。
業者可扣違約金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消費者可在契約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契約,因此,指定的教練離職,屬不可歸責消費者事由終止契約,業者理當退還剩餘課程費用,至於完全未使用的120堂課程,消費者可主張退費,但業者得扣除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退費金額20%。
【參加會員制健身中心】
˙簽約前詳閱契約內容,若有口頭約定須明載於契約
˙消費糾紛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
˙保留相關廣告資料,以利糾紛舉證
˙蒐集相關資訊,選擇信譽良好業者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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