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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謝症候群的定義,依國民健康局96年1月修正之診斷準則,下列5項危險因子中,若同一人包辦其中3項或以上者即可判定為代謝症候群的患者。
(1)腹部肥胖:(腰圍:男性≧ 90c m、女性≧ 80c m)。
(2)高血壓:收縮壓(SBP)≧130mmHg/舒張壓(DBP)≧85mmHg。
(3)高血糖:空腹血糖值(FG)≧100m g/dl。
(4)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HDL-C):男性< 40m g/dl、女性< 50m g/dl。
(5)高三酸甘油酯(TG)≧150mg/dl。
代謝症候群不是疾病的名字,而是疾病之前的症狀,它是健康的警訊,與腦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腎病變、高血壓等疾病有著密切的關係。
有代謝症候群的人日益增加,目前國人的盛行率約 15%;若能有效預防、降低代謝症候群的發生,便能降低這些疾病的發生率,更節省醫療資源與社會成本及降低健康照護系統的負荷。
在98年07月19日 台灣肥胖醫學會南區研討會中,成大前輩吳至行醫師所秀的幻燈片中,即明確表示把體重減下來,則收縮壓、舒張壓、血糖、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及高三酸甘油酯 (HDL-C) 均可大幅改善。
節錄自游新的內分泌・新陳代謝科筆記,200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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