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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國家公共衛生中心哈溫那布羅醫師,於1993年至1997年網羅20,432位參與者,男性9,217位,女性11,215位,年齡位於20~65歲,參與者均接受二十四小時睡眠功能檢測,所謂「短眠者」係指平均睡眠時間小於或等於六小時。所謂「長眠者」係指平均睡眠時間大於或等於九小時。而所謂「正常睡眠者」係指平均睡眠時間大約為七至八小時。睡眠品質的鑑定依賴問卷調查之問題:「通常當你起床時是否覺得充份休息?」。

經過10至15年的長期追蹤,本文作者發現結果有1,486位心血管疾病 (CVD) 患者,其中有177位發生致命的發作。所謂「短眠者」與「正常睡眠者」相比,擁有15%較高的心血管疾病風險 (CVD risk),並且擁有23%較高的冠心症風險 (CHD risk)。

 

另外睡眠品質本身與心血管疾病 (CVD) 之發生率並無關聯性。「短眠者」合併睡眠品質不良,擁有65%較高的心血管疾病風險 (CVD risk),並且擁有85%較高的冠心症風險 (CHD risk)。

 

出處:Euro PRevent 2011 Meeting Presentation

文章:Quality and quantity of sleep are important for CVD risk

 

節錄自復禦企業,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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