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聯合報,作者高宛瑜,2013-1-24

 

知名的「世界健身中心」(World Gym)在新竹市有2家分店,有1萬多名會員。但新竹市消保官2年來接獲近40件民眾申訴,大多是加入會員後想解約,不但損失入會費、手續費,還得付6千元違約金。消保官劉興振認為,這項解約條款已違反體委會定型化契約規定,損害消費者權益。

昨天,劉興振和竹市消防局、市府工務處等單位到世界健身中心聯合稽查,他表示,業者態度強硬,已再度要求10天內改善,若不改善,將以消保法處罰,並考慮提起訴訟,讓業者不得再行使這項條款。

世界健身中心行銷公關部經理陳思穎回應,合約書都是依體委會規定制定,業者與會員簽訂此合約,是為保障雙方權利和義務,中心不會任意變更合約上費用和加收其他款項。這些申訴案,22件已和解,其餘申訴在公司表達政策後,沒有再接到會員反映後續爭議。公司統計,違約金申訴案件不到所有申訴案件一半,以竹市有一萬名會員,平均1個月1.5件申訴,「比率和頻率來說都算極少數」。

劉興振說,業者所謂的「和解」,就他瞭解是消費者「妥協」,因不願耗時間,加上不解約就得一直被扣款,合約期限長達10年,只好付出6千元違約金了事。

他說,這項條款已違反體委會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在契約屆滿前,得隨時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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