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節錄自中央社,作者黃麗芸,2013-1-23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天表示,世界健身有限公司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誤導消費者且意圖規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

法務局指出,香港商世界健身公司未依新北市政府命其改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而不予理會,遭新北市處分新台幣6萬元的行政訴訟案,去年12月27日遭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簡易庭判決敗訴。

媒體報導,世界健身公司援用臺北市政府與GOOGLE的行政訴訟案,認為新北市消保官踰越權限開罰,強調代表健身業提出訴訟,避免消保官對健身業有不合法及不合理的行動。

法務局表示,世界健身公司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以誤導消費者,並意圖規避行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

臺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GOOGLE訴訟案主要爭議為其給消費者15分鐘的鑑賞期是否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陳信誠說,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GOOGLE此部分是違反消保法第19條的7天鑑賞期規定,但中央主管機關就網路遊戲軟體業尚未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故地方主管機關無權要求GOOGLE調整與消費者間的15分鐘鑑賞期約定。

他表示,行政院體委會去年就公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依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何況世界健身公司已經敗訴,該公司避而不談,仍舊在誤導消費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tComeHeal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