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節錄自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網站,2013-1-25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發布日期:2013/1/23

發稿單位:消費者保護官室

聯絡人: 謝孟麗

聯絡電話:1999(02-27208889)轉2124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1月23日表示,香港商世界健身有限公司〈以下稱世界健身〉就未依新北市政府命其改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而不予理會,遭該府處分新臺幣6萬元之行政訴訟案,101年12月27日遭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簡易庭判決敗訴,卻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以誤導消費者,並意圖規避行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陳信誠主任消保官表示,GOOGLE訴訟案的主要爭議在於GOOGLE給消費者15分鐘之鑑賞期是否符合消費保護法第19條7天鑑賞期之規定,此部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GOOGLE此部分是違反消費保護法第19條7天鑑賞期之規定,只是因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網路遊戲軟體業尚未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因此地方主管機關無權去要求GOOGLE調整與消費者間15分鐘之鑑賞期的約定。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進一步表示,行政院體委會在101年6月18日即已依消費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此項依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何以說地方主管機關無管轄執法權,何況世界健身就未依新北市政府命其改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而不予理會遭該府處分新臺幣6萬元之行政訴訟案已經敗訴,如此昭昭事件該公司卻避而不談,仍舊在誤導消費者。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指出,100年消費者對世界健身及其分公司申訴共196件,101年201件,其中進行2次協商各71件及61件,獲得協商成立2年共12件;進行調解各6件及12件,獲得調解成立2年共3件。主要原因為收費爭議、續約與解約爭議案,統計數字顯示世界健身被申訴案件多,妥善處理少,因此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健身場所時應多比較,對處理消費爭議不積極之業者應儘量避免,在臺北市可多利用各區健康運動中心。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最後表示,後續對世界健身有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虞之事件,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堅決依法執行,決不退縮,也呼籲業者儘速檢視及修正不合法或不利消費者之定型化契約,善盡企業經營者之社會責任,充分保護消費者,創造雙贏之消費環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tComeHeal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