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的健身器材大廠強生,生產的健身腳踏車X-BIKE,被控商標侵權,200多輛從大陸進口來台的健身車遭查扣,損失上千萬,急的強生董事長蔡樽璿趕緊跳出來喊冤,表示X-BIKE是業界慣用健身腳踏車的機型,就像汽車型號一樣,因此不應被註冊成商標。

不少人為了減肥,愛買X型的健身車來鍛鍊身體,國內35年老字號的健身器材大廠強生,先前從大陸生產了200多台名為X-BIKE的健身車,沒想到在台入關時被扣,損失上千萬,因為另一家廠商晨昌控告強生X-BIKE的商標侵權,急得強生趕緊跳出來喊冤。

強生董事長蔡樽璿指出,這一次非常的冤枉,因為X-BIKE就是業界通用的名稱,2006年強生就已經在使用了,所以這一次發覺有這個狀況,就非常的不理解,而且非常的驚訝。

強生認為,X-BIKE是健身腳踏車的機型,早在晨昌2008年註冊X-BIKE為商標前,就有許多同業的型錄使用X-BIKE為名稱。

商標法律師謝智硯指出,X-BIKE就類似於汽車有不同型,譬如說SV、SUV、MPV這種相關的系列的名稱,所以認為它屬於一個商品名稱,跟商標的使用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但智慧財產局表示,當初會讓X-BIKE註冊為商標,是因為在審查時並沒有發現它是業界共用的型號;強生為了挽回商譽,已經提出撤銷X-BIKE商標的訟訴,現在全案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最後結果還得等待法院判決。

 

資料來源:東森新聞,2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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