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運動新聞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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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蘋果日報,作者施春美,2013-2-6

 

worldgym 6wan   

北市建管處稽查發現,世界健身統領店防火門前堆積大量雜物,遭罰六萬元。

 

春節九天年假想運動要慎選場所,北市府昨公佈上月底針對六家熱門健身中心的稽查結果,發現違規率百分百,其中世界健身俱樂部統領店的防火門通路等處堆積雜物,已違《建築法》開罰六萬元。其餘業者未標示足夠訊息或標示不利消費者的規定,限期改正,否則將遭罰二萬至十萬元。

 

查6家均有缺失

北市府上月底聯合稽查世界健身俱樂部西門、站前、統領店、臺北一○一大樓四分店,及True Yoga全真瑜伽忠孝店、萬華運動中心,昨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依規定業者應在營業場所揭露「預計招收會員數」、「現有會員數」等資訊,除萬華運動中心外,其餘五家均未落實,世界健身站前店更標示多項不利消費者條款,須在二十日前改善,否則依《北市消保自治條例》罰至少二萬元。

此外,世界健身統領店在防火門前通路,堆積雜物等影響逃生行為已違《建築法》,遭罰六萬元。另世界健身有三店的運動器材無使用說明,須於二十七日前改善。萬華運動中心現場無法提供人員健檢證明也會被開罰。世界健身、True Yoga與萬華運動中心昨均表示,會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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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自由時報,作者翁聿煌、陳慰慈,2013-2-6

 

que shi a lot   

世界健身中心統領店防火門通道堆積雜物,被罰六萬元。

 

臺北市消保官配合體育局、衛生局、建管處及消防局,於年節前針對北市運動健身中心聯合稽查,其中世界健身中心在履約保證檔、運動器材及衛生管理上,有多項缺失遭罰款,連萬華市民運動中心都違規受罰。

 

萬華運動中心也違規開罰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依據體委會一○一年六月公佈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於營業場所明顯揭露「預計招收會員數」、「現有會員數」、「最大容留人數」等訊息,但抽查世界健身中心、True Yoga及臺北101大樓World Gym Elite,並未於營業場所張貼相關告示,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依法裁罰。

體育局抽查,世界健身中心西門店、統領店「會員預收款項履約保證檔」未提供銀行擔保的有效期限,另有世界健身中心西門店的啞鈴區器材,忠孝店的KC1坐式划船機及臺北101大樓World Gym Elite的腳踏車、跑步機、踏步機及划船機等皆缺少使用說明,體育局已要求業者於廿七日前改善,否則裁處。

衛生局抽查,萬華運動中心現場無法提供從業人員定期健康檢查證明,違反「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處二千元罰鍰;世界健身中心西門店無衛生管理人,且現場未提供從業人員定期健檢證明,處三千元及二千元罰鍰。建管處抽查,世界健身中心統領店於建築物通往防火門通道堆積雜物、防火門扇推把及門前不當置物、樓梯間堆積雜物,影響逃生避難安全,處六萬元罰鍰,消防局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全數合格。

 

12座運動中心 除夕、初一休

另外,市體育局表示,臺北市十二座運動中心二月九日(除夕)及二月十日(初一)休館,二月十一日(初二)至十四日(初五)營業時間自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二月十五日(初六)恢復正常營運。

為鼓勵民眾春節期間保持運動習慣,二月十一日至十四日於運動中心健身房或游泳池運動者,即可獲得一張該項運動之單次使用五折券供下次折價使用(五折券使用期限至三月卅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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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蘋果日報,作者施春美,2013-2-5

 

wanhua   

萬華運動中心原推優惠,遭批歧視胖子,該中心將另推優惠。

 

臺北市萬華區運動中心日前推優惠,BMI(身體質量指數)、腰圍、體脂肪皆符合限制者,才可享儲值最低打八點五折優惠,否則須先體驗課程等才有優惠,遭批歧視胖子或過瘦者。北市體育局指做法不妥,將令改善;該中心回應並非歧視,但將改推其他優惠。

民眾鍾先生向《蘋果》投訴指,他原擬本月到萬華運動中心運動,網站顯示最新優惠為運動儲值卡儲值可打折,但須符合一至三項條件,如BMI十八點五至二十四,男腰圍九十公分、女八十公分以下,男體脂肪百分之二十、女百分之二十七以下,符合越多就打越多折,最低八點五折。

若三項條件都不符合,優惠方案則建議從教練課程體驗一次、團體課程體驗券一張、登記「百斤俱樂部」中任選一項。

 

「過胖更需運動」

BMI為三十的鍾先生批,過胖者更需運動,但方案讓過重或過輕者都無法享優惠,有歧視之嫌。

萬華運動中心業務組長李佑錫回應,方案為鼓勵民眾體重達合宜標準,無歧視之意,體驗教練課程每堂價值近七百元、團體課程每堂一百八十元起,可先讓教練評估適合課程,「百斤俱樂部」則讓參加者互勉減重,中心有減重活動也會通知登記者上課。只要任選體驗課程或登記「百斤俱樂部」,一樣最低享八點五折。

 

「已撤下原方案」

但鍾先生質疑,體驗易被遊說購買課程,「百斤俱樂部」名稱更有歧視胖子意味,他不會參加方案。李佑錫表示,已撤原訂優惠,「近日將辦活動,讓參加者享優惠,優惠未定。」主管北市各區運動中心的北市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說,該中心雖立意良善,仍應以體貼方式促銷,會要求改善。

 

萬華運動中心新舊優惠比較

原訂優惠:

.若BMI 18.5~24,男腰圍90公分、女80公分以下,男體脂肪20%、女27%以下,符合一項儲值打9.5折、兩項9折、三項8.5折

.若三項皆不符,自私人教練課程體驗一次、團體課程體驗券一張、登記「百斤俱樂部」中擇一,也可享最低8.5折

修改優惠:

.原訂優惠已自官網撤下,原申請該優惠者權益不變

.近日將辦活動,讓參加者享優惠,優惠幅度尚未定

註:BMI(Body Mass Index,身體質量指數)為體重(公斤)÷身高(公尺平方)。

資料來源:臺北市萬華區運動中心(http://whsc.cy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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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台視新聞,作者黃念慈,2013-1-31

 

知名世界健身俱樂部,之前因為合約規定個人健身教練課程,不可轉讓或退費,消費者覺得不合理,向消保官投訴,陸續遭到臺北、新北市與新竹市政府開罰後,業者改打行政訴訟,認為地方政府不應該越權干涉定型化契約,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周判決世界健身中心敗訴。

知名的健身中心,不少會員一早就來運動,不過,之前卻遭到會員投訴,合約規定,個人健身教練課程,不可轉讓或退費,被消保官裁罰6萬元,並要求改善,業者不滿裁罰,告上法院 健身中心認為地方政府,不應越權干涉定型化契約,提出行政訴訟,還一連對臺北、新北市和新竹三地的消保官提告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健身中心敗訴,不過,不過業者表示還會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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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民視,2013-2-1

 

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知名百貨公司9樓的一家瑜珈教室,在31日晚間9點半左右,驚傳集體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總共9名學員緊急送醫,消防隊初步研判,肇事的主因是因為10樓浴室的瓦斯燃燒不完全,民眾上樓沖澡,最後紛紛昏厥倒地,在現場測得一氧化碳濃度,超過標準10倍。

救護車警笛聲沒有間斷,瓦斯公司也到場勘驗,消防隊員全副武裝,戴上氧氣鋼瓶,衝進百貨公司救人,發生集體一氧化碳中毒的地點,就在百貨公司9樓的知名瑜珈教室,短短10分鐘消防隊從瑜珈教室陸續搶救患者送上救護車,有的躺在擔架上戴上氧氣罩,有的則需要旁人攙扶,表情痛苦不發一語,還有壯碩的男學員也因為缺氧,獨坐在救護車上猛吸氧氣。

晚間9點20分,瑜珈教室傳出有5人暈倒,臺北市消防局趕緊出動10幾輛救護車和消防車,抵達瑜珈教室拿出偵測器發現,裡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標準10倍以上,原來位在10樓的浴室裡面鍋爐燃燒不完全,上樓淋浴的成員總共5男4女出現中毒,9樓的民眾發現才緊急通報。

入冬以來,接連發生一氧化碳中毒,這次居然連人多的百貨公司瑜珈教室也無法避免意外,還好一氧化碳中毒的成員送醫後意識清楚沒有大礙,但人命關天公共安全可不容許半點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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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自由時報,2013-1-31

 

號稱台灣最有規模的港商世界健身中心,被民眾投訴在雙方的定型化契約中,有限制不得轉讓或退費等不合理規定,臺北、新北、新竹市府分別要求修正定型化契約,否則將依法處罰;世界健身中心不服打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世界健身中心敗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體委會修正公佈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該規範應視為「全國最低標準」,地方政府各以其消費者自治條例等規定要求業者並無違誤;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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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聯合報,作者彭慧明,2013-1-30

 

世界健身中心(World Gym)因與消費者對定型化契約的爭議不斷、引起消費糾紛,被新北市政府罰款。不過世界健身中心最近引用Google與市政府打官司的案例,再提出上訴,主張地方消保官不得依照消保法要求業者修改契約內容並開罰。

消基會昨天聲援消保處指出,政府應修法加強消保法賦予主管機關責任,呼籲消保官另提不作為訴訟,依消保法報請中央或消保會要求停止營業,消基會也不排除發動消費者抵制。

Google與北市府付費App行政訴訟官司中,因臺北高等法院認定北市府是地方機關,無權要求業者修正定型化契約內容,判決撤銷了北市府先前對Google App退費機制違反消保法的處分,這個案例被World Gym引用上訴,企圖推翻處分。消基會認為「Google消保法官司」已為消費爭議種下惡例。

世界健身中心目前在台灣有22個分店,去年因消費糾紛被新北市府處罰6萬元,業者上訴也被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簡易庭判決敗訴,最近正向高等行政法院上訴。

消基會指出,世界健身中心對臺北市、新北市提出預防性訴訟,主張消保官不得依消保法要求修改定型化契約,也不得開罰;但消基會從2009年到今年1月,收到142件投訴案,北市府前年收到民眾投訴世界健身中心196件、去年201件,兩年內僅成功協調成立3件,協調後妥善處理的案件數相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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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經濟日報,作者宋健生,2013-1-28

 

台中市政府28日表示,為捍衛消費者權益,將對轄內健身業者加強查緝,如業者有違規行為,將依裁罰處分。

總部設在台中、有20餘家連鎖店的世界健身房(World Gym),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禁止新北巿政府等作成「命其限期改善定型化契約條款」行政處分,也不得以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作成任何罰鍰處分。

世界健身中心在台中有3家相關連鎖店,市府日前針對3家連鎖店展開稽查,市府受理的健身中心消費爭議案件中,有相當比例衍生自該公司。

對此,市府已於日前函請該中心依行政院體委會令「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儘速修正相關契約書,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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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中央社,作者黃麗芸,2013-1-23

 

世界健身公司遭罰興訟,引發爭議。臺北市政府指出,消費者選擇健身場所應多比較,在北市可多利用各區健康運動中心。

媒體報導,世界健身公司因案遭新北市消保官裁罰,去年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禁止臺北、新北等市政府不得依消保法令該公司定型化契約限期改善或罰鍰。該公司另援用臺北市政府與GOOGLE的行政訴訟案,認為新北市消保官踰越權限開罰。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天表示,世界健身公司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以誤導消費者,並意圖規避行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

臺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民國100年間,消費者對世界健身及其分公司申訴共196件,101年有201件,其中進行2次協商各71件及61件,獲得協商成立2年共12件;進行調解各6件及12件,獲得調解成立2年共3件。

他說,申訴主要原因為收費爭議、續約與解約爭議案,統計數字顯示世界健身被申訴案件多,妥善處理少,因此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健身場所時應多比較,對處理消費爭議不積極的業者應儘量避免,在臺北市可多利用各區健康運動中心。

陳信誠表示,後續對世界健身有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虞的事件,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堅決依法執行,決不退縮,也呼籲業者儘速檢視及修正不合法或不利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善盡企業經營者社會責任,充分保護消費者,創造雙贏之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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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網站,2013-1-25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發布日期:2013/1/23

發稿單位:消費者保護官室

聯絡人: 謝孟麗

聯絡電話:1999(02-27208889)轉2124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1月23日表示,香港商世界健身有限公司〈以下稱世界健身〉就未依新北市政府命其改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而不予理會,遭該府處分新臺幣6萬元之行政訴訟案,101年12月27日遭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簡易庭判決敗訴,卻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以誤導消費者,並意圖規避行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陳信誠主任消保官表示,GOOGLE訴訟案的主要爭議在於GOOGLE給消費者15分鐘之鑑賞期是否符合消費保護法第19條7天鑑賞期之規定,此部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GOOGLE此部分是違反消費保護法第19條7天鑑賞期之規定,只是因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網路遊戲軟體業尚未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因此地方主管機關無權去要求GOOGLE調整與消費者間15分鐘之鑑賞期的約定。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進一步表示,行政院體委會在101年6月18日即已依消費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此項依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何以說地方主管機關無管轄執法權,何況世界健身就未依新北市政府命其改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而不予理會遭該府處分新臺幣6萬元之行政訴訟案已經敗訴,如此昭昭事件該公司卻避而不談,仍舊在誤導消費者。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指出,100年消費者對世界健身及其分公司申訴共196件,101年201件,其中進行2次協商各71件及61件,獲得協商成立2年共12件;進行調解各6件及12件,獲得調解成立2年共3件。主要原因為收費爭議、續約與解約爭議案,統計數字顯示世界健身被申訴案件多,妥善處理少,因此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健身場所時應多比較,對處理消費爭議不積極之業者應儘量避免,在臺北市可多利用各區健康運動中心。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最後表示,後續對世界健身有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虞之事件,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堅決依法執行,決不退縮,也呼籲業者儘速檢視及修正不合法或不利消費者之定型化契約,善盡企業經營者之社會責任,充分保護消費者,創造雙贏之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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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自由時報,作者洪瑞琴,2013-1-25

 

柯姓市民購買世界健身九十一堂個人教練課程,用不到一半,要求終止個人教練課程契約遭拒,憤而對業者提告。經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柯先生勝訴,業者應賠償柯先生五萬四千一百六十七元。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該案是全國消費者與世界健身消費爭議案中,經法院判決消費者勝訴首例,但是業者仍可上訴。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說,去年全年共受理健身中心消費爭議申訴案件七十三件,其中光世界健身就佔了六十一件。

柯先生於一○○年十一月廿七日加入世界健身台南分公司成為健身會員,並於同日起至去年二月,陸續購買九十一堂個人教練課程,使用三十六堂後,要求終止個人教練課程契約遭拒,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協商未果,憤而對業者提告。

消費者服務中心邀集雙方協商,業者以柯先生未在購買課程七日內提出解約為由,拒絕退還任何已繳剩餘堂數費用,柯先生無法接受,於是循司法途徑向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提出返還不當得利小額消費訴訟。

台南簡易庭判決認為,世界健身未依行政院體委會九十九年十二月廿四日修正發布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當限制柯先生不得終止契約權利,世界健身亦無法明確舉證柯先生有合理審閱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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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中央社,作者黃麗芸,2013-1-23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天表示,世界健身有限公司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誤導消費者且意圖規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

法務局指出,香港商世界健身公司未依新北市政府命其改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而不予理會,遭新北市處分新台幣6萬元的行政訴訟案,去年12月27日遭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簡易庭判決敗訴。

媒體報導,世界健身公司援用臺北市政府與GOOGLE的行政訴訟案,認為新北市消保官踰越權限開罰,強調代表健身業提出訴訟,避免消保官對健身業有不合法及不合理的行動。

法務局表示,世界健身公司扭曲「北市府GOOGLE訴訟案」以誤導消費者,並意圖規避行政調查,情形非常惡劣。

臺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GOOGLE訴訟案主要爭議為其給消費者15分鐘的鑑賞期是否符合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陳信誠說,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GOOGLE此部分是違反消保法第19條的7天鑑賞期規定,但中央主管機關就網路遊戲軟體業尚未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故地方主管機關無權要求GOOGLE調整與消費者間的15分鐘鑑賞期約定。

他表示,行政院體委會去年就公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依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何況世界健身公司已經敗訴,該公司避而不談,仍舊在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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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聯合報,作者高宛瑜,2013-1-24

 

知名的「世界健身中心」(World Gym)在新竹市有2家分店,有1萬多名會員。但新竹市消保官2年來接獲近40件民眾申訴,大多是加入會員後想解約,不但損失入會費、手續費,還得付6千元違約金。消保官劉興振認為,這項解約條款已違反體委會定型化契約規定,損害消費者權益。

昨天,劉興振和竹市消防局、市府工務處等單位到世界健身中心聯合稽查,他表示,業者態度強硬,已再度要求10天內改善,若不改善,將以消保法處罰,並考慮提起訴訟,讓業者不得再行使這項條款。

世界健身中心行銷公關部經理陳思穎回應,合約書都是依體委會規定制定,業者與會員簽訂此合約,是為保障雙方權利和義務,中心不會任意變更合約上費用和加收其他款項。這些申訴案,22件已和解,其餘申訴在公司表達政策後,沒有再接到會員反映後續爭議。公司統計,違約金申訴案件不到所有申訴案件一半,以竹市有一萬名會員,平均1個月1.5件申訴,「比率和頻率來說都算極少數」。

劉興振說,業者所謂的「和解」,就他瞭解是消費者「妥協」,因不願耗時間,加上不解約就得一直被扣款,合約期限長達10年,只好付出6千元違約金了事。

他說,這項條款已違反體委會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在契約屆滿前,得隨時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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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明報,作者周遊,2013-1-24

 

想像一下:在辦公室忙了整個早上,午飯時間到,你放下手中工作,提起背包走出大門,乘升降機往大樓裏另一層的健身室。換好運動短衣,便跟大夥同事隨健身導師開始熱身,再進行四十五分鐘的圈內分站式鍛煉操。出了一身汗,沐浴完回辦公室吃個簡便午餐,精神奕奕地開展下午的工作。

愈來愈多招聘廣告都開始強調「老闆請你做運動」作為吸引條件。這是瑞典辦公室的最新趨勢,於正常工作時間內做健身運動,一周兩回,費用由僱主支付,算是員工福利之一。

典型的雙贏局面:打工仔攞正牌用公司時間免費去gym,省卻日出前起牀去做運動才上班,或下班後拖著疲憊之軀去健身。能在繁重工作中歇一歇,能將公餘時間與家人多共聚,員工的身心健康便更佳更平衡,工作效率也同時提高。對自己、對公司都有百利而無一害。

最近一家獵頭公司做了統計,有六成半的瑞典僱主以不同形式贊助員工做運動。到指定健身院有優惠早已是基本,於辦公時間內劃出時間表,並由健身導師為貴公司員工度身設計運動程式才是最受歡迎的潮流。

以前我總有個疑問,相對於香港,在瑞典上班簡直如天堂。一周5天工作,準時8小時,甚少見有加班情況。每年有薪假期5大個星期,有孩子者更有爸媽假期。算起來你們瑞典人年中都幾乎放假多過工作,為何瑞典依然領導不少革新科技、工業技術、醫療及學術研究,甚至流行音樂製作?而且小型創新企業不絕湧現,新意念、新發明經常出現,究竟何解?

慢不等於無作為

給我問過的瑞典人與公司頭目都這樣回答:瑞典人最講求公平:大諸社會,小諸公司與家庭都如是。上班開會是真正討論問題,老闆與下屬之間也沒明顯階級。於是意念能充分表達、被認真衡量、再付諸嘗試。時間的確會用得更多,瑞典人出名開會慢,開會結果通常是訂好下次開會的時間。奇就奇在最終結果往往是成功的新主意、新設計、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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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TVBS,2013-1-22

 

當民眾遇到消費糾紛時,各縣市的消保官可以依法去規範業者,但未來可就不一定了,擁有多家分店的世界健身中心,一連對臺北、新北和新竹市政府的消保官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消保官不能依據消保法裁罰他們,讓全國的消保官都很火大,因為一旦法院判決消保官敗訴,其他行業很可能群起效尤,引發連鎖效應,而世界健身中心則認為,提告是希望消保官不要越權執法,而結果預計將會在過年前出爐。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李大鵬:「我們目前全國的消保官,對世界健身中心對我們提起訴訟,都義憤填膺。」

 

實在是氣炸了,因為一連3個縣市的消保官通通被告了,對方就是在台灣擁有多家分店的世界健身中心,攤開行政訴訟陳報狀,被告方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政府和新竹市政府聲明寫著,消保官不能依照消保法和地方自治條例,要求業者改善定型化契約也不能開罰,等於要架空消保官的公權力。

李大鵬:「消費者的權益完全被踐踏,那業者的契約如何訂定,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業者欺負消費者,卻沒辦法保護消費者。」

第一次遇到企業要求行政機關「不能依法行政」,全台灣的消保官都很憤怒,而原告世界健身中心之前,2006年曾經被台中市的消保官稽查出,違反建築申請有安全疏失;2011年臺北西門店,被房東控積欠房租,無預警遭斷水斷電,有7千多名會員受到影響,而這些都是消保官可以介入協調,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受到傷害。

李大鵬:「所以當這個契約不公平的時候,消費者唯一的方法就是提起民事訴訟,去跟這種大鯨魚去對抗,那消費者怎麼可能有那麼大的力量。」

目前消保官可以依照消保法17條,針對特定行業和民眾的定型化契約,規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健身中心當然也在其列,但如果未來行政訴訟消保官輸了,很多企業將會仿效,掀起的連鎖反應非常大。

舉例來說,像是百貨公司等業者發的禮券,是不能限制使用期限,即使隔天就到期消保官也沒法管,而世界健身中心指出,臺北市政府要求Google賣的App應有7天鑑賞期,被法院判敗訴,認為消保官已經逾越執法權力,提告只是自保,但這樣的訴求能否被法官接受,過年前就見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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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蘋果日報,20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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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向World Gym西門店買課程,因故想解約,要求退還未使用課程費用,卻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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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位於臺北市西寧南路。

 

臺北黃先生花費20餘萬元向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購買兩套個人教練課程(指定教練),因前一套課程教練中途離職,加上接手教練又說要離職,他想連同第二套完全未使用的課程都解約退費卻遭拒,憤而投訴。World Gym行銷公關部聲稱,可能部分退費。消保官指出,教練離職不可歸責消費者,業者須退前套課程剩餘費用,至於第二套課程,業者仍須退費,但可扣違約金。

 

黃先生說,前年他在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經教練介紹,購買60堂要價8萬3280元的個人教練課程,但課程剩餘約40堂時,教練卻離職,轉由另名教練接手,而接手的教練又拜託他購買課程,否則可能因業績差被解僱,也可能再度更換教練上課,所以他在去年11月底又花費15萬4560元購買120堂個人教練課程。

 

協商退費獲和解

不過黃先生表示,上月中接手的教練突然又說要離職,他深恐若又更換教練,須再買課程,便要求解除2份合約,但卻被告知已超過7天審閱期,無法退費,他直呼,「求助無門!」

對此,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行銷公關部經理陳思穎表示,接手黃先生課程的教練仍在該店任職,而一般會員購買教練課程,若課程仍在有效期限內,可能部分退費,目前正在與會員聯繫中,提供解決方案。事後黃先生說,已與World Gym協商退費和解。

 

業者可扣違約金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消費者可在契約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契約,因此,指定的教練離職,屬不可歸責消費者事由終止契約,業者理當退還剩餘課程費用,至於完全未使用的120堂課程,消費者可主張退費,但業者得扣除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退費金額20%。

 

【參加會員制健身中心】

˙簽約前詳閱契約內容,若有口頭約定須明載於契約

˙消費糾紛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

˙保留相關廣告資料,以利糾紛舉證

˙蒐集相關資訊,選擇信譽良好業者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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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蘋果日報,20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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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向World Gym西門店買課程,因故想解約,要求退還未使用課程費用,卻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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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位於臺北市西寧南路。

 

臺北黃先生花費20餘萬元向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購買兩套個人教練課程(指定教練),因前一套課程教練中途離職,加上接手教練又說要離職,他想連同第二套完全未使用的課程都解約退費卻遭拒,憤而投訴。World Gym行銷公關部聲稱,可能部分退費。消保官指出,教練離職不可歸責消費者,業者須退前套課程剩餘費用,至於第二套課程,業者仍須退費,但可扣違約金。

 

黃先生說,前年他在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西門店,經教練介紹,購買60堂要價8萬3280元的個人教練課程,但課程剩餘約40堂時,教練卻離職,轉由另名教練接手,而接手的教練又拜託他購買課程,否則可能因業績差被解僱,也可能再度更換教練上課,所以他在去年11月底又花費15萬4560元購買120堂個人教練課程。

 

協商退費獲和解

不過黃先生表示,上月中接手的教練突然又說要離職,他深恐若又更換教練,須再買課程,便要求解除2份合約,但卻被告知已超過7天審閱期,無法退費,他直呼,「求助無門!」

對此,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行銷公關部經理陳思穎表示,接手黃先生課程的教練仍在該店任職,而一般會員購買教練課程,若課程仍在有效期限內,可能部分退費,目前正在與會員聯繫中,提供解決方案。事後黃先生說,已與World Gym協商退費和解。

 

業者可扣違約金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消費者可在契約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契約,因此,指定的教練離職,屬不可歸責消費者事由終止契約,業者理當退還剩餘課程費用,至於完全未使用的120堂課程,消費者可主張退費,但業者得扣除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退費金額20%。

 

【參加會員制健身中心】

˙簽約前詳閱契約內容,若有口頭約定須明載於契約

˙消費糾紛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

˙保留相關廣告資料,以利糾紛舉證

˙蒐集相關資訊,選擇信譽良好業者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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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蘋果日報,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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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GYM遭罰,訴請禁止執法。

 

知名世界運動中心WORLD GYM,號稱全球第4大連鎖俱樂部,在台有22據點。因與消費者簽訂的契約中,包含不可退費及轉讓的不平等事項,屢遭新北、臺北、新竹等地消保官稽查,新北市前年開出6萬元罰單。日前業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禁止執法。上月底被新北地方法院駁回。

前年WORLD GYM遭新北市消保官,以未改正個人教練課程合約書中「不得轉讓或退費」的不平等條款,開罰6萬元,該公司向體委會訴願遭駁回,又提行政訴訟訴請禁止執法,上月底被新北地方法院駁回。消保官表示,業者企圖以法律手段,預先排除主管機關行政監督,使消費者日後只能聽業者違法的契約,拘束或限制消費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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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華人健康網,作者羅詩樺,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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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家推出新的BMI計算法,將高個子的骨架重量也納入公式推算考量。

 

過去要檢測個人健康指標,通常都是以身體質量指數(BMI)為標準,如果BMI值超過27以上,就可算是輕度肥胖;然而英國牛津大學崔弗生修正身體質量指數計算方式,表示由於高個子的骨架本身就較大,以過去的計算方法來說並不準確,新計算方法因而讓胖與瘦的定義重新改寫。

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一般BMI計算方式是以體重公斤數除以身高公尺數的平方,且醫師通常會以BMI值判斷一個人是否過重或肥胖,以及是否會有高血壓和心臟病等疾病風險,然而英國牛津大學(the University of Oxford)數學家崔弗生(Nick Trefethen)則推算出新的計算方式,要將體重先乘上1.3,再除以身高公尺數的2.5次方,而非平方。

新計算法對身高6英尺(183公分)的人來說,BMI會降低一點,而對5英尺(152公分)高的人,BMI會增加一點;也就是說高的人以定義上來看反而較瘦,矮的人又略胖了一點。崔弗生表示,因為身高高的人天生骨架自然重量就不可避免,因此在推算數學公式時,應將其納入考量,也建議相關公共衛生單位能對現有的BMI計算方法重新評估,這將對全球許多人對肥胖的認知造成影響。

然而肥胖與否,身體質量指數只是其中一個參考環節,最重要的還是以肌肉與脂肪的比例多寡為準,肌肉本身重量較脂肪來得重,因此體重數據也會較大,但這並不代表多運動、肌肉較多的人就是過重或是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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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健康醫療網,作者關嘉慶,2013-1-19

 

many fun   

瘦身已是全民運動,聰明吃、快樂動,是瘦身不二法門!寒冬來臨,很多人選擇到健身房運動,尤其是在跑步機上跑幾公里,更是愛健身運動者的最愛;岱宇SOLE跑步機在歲未新春之際,則是邀請大家"SOLE"在一起,讓年節不僅有團圓味,更有新春拚手氣享大獎的機會喔!

「當我們SOLE在一起!」活動自1月15日至2月28日止,參加該活動網友可分享生活中屬於自己健身、保養、保健或一個運動的方式,無論是kuso的、認真的、玩票的、胡搞的或達人級的都可,並留有SOLE諧音文字字樣者,只要有最多讚與最多分享的網友,即有機會可獲得大獎。民眾可上活動網站fashion.solefitnes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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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活動有多項獎品,大獎有iPhone5以及搖擺鈴,還有SOLE飛輪競速車及iPad mini等,佳作可獲得SOLE健身器材優惠券,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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